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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处(发展规划处)周例会制度


为及时推进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、国际化办学以及发展规划处各项工作,及时发现、反馈存在问题,加强学习,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工作效率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会议时间

每周一

二、会议地点

易明楼8A15室

三、参会人员

处室全体人员

四、会议内容

(一)总结上周工作,研究布置本周工作。

(二)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、规章制度、重要会议精神、业务知识及其他相关的学习内容等。

五、会议程序

(一)每周召开一次,由处室负责人召集主持。

(二)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召开当周例会,由相关人员通知与会人员。

(三)与会人员于每周一上午例会前,将本人周工作计划交处室负责人

(四)例会以任务承担人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汇报。汇报承担工作完成情况,对未能完成情况的原因做出说明,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
(五)安排布置下周工作。

(六)组织学习有关文件,处室相关责任人按要求对学习材料提前做认真准备。

(七)做好会议记录,并做好周工作计划(电子版、纸质版)、会议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
六、会议纪律要求

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,认真记录会议精神。一般不准请假,有特殊情况要向处领导请假。

七、工作落实要求

工作任务承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。需要与其他部门或二级学院协作完成的工作任务,做好统筹协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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